一、SVHC 高關注物質清單:四次更新,總量突破 250 項
作為 REACH 法規的核心管控內容,高關注物質(SVHC)清單在 2025 年迎來密集更新,全年累計新增 6 項物質,清單總量從 245 項增至 251 項,同時伴隨意向物質與評議物質的動態調整。
1. 1 月首批新增:5 項物質納入,覆蓋多行業應用
2025 年 1 月 21 日,ECHA 正式將 5 項物質列入 SVHC 清單(第 33 批),清單首次突破 247 項。新增物質涵蓋生殖毒性、PBT(持久性、生物累積性、毒性)、vPvB(高持久性、高生物累積性)等多種高風險特性,具體信息如下:
物質名稱 | CAS 號 | 列入原因 | 核心應用領域 |
6-((C10-C13)- 烷基 -(支鏈,不飽和)-2,5 - 二氧吡啶 - 1 - 基) 己酸 | 2156592-54-8 | 生殖毒性 | 潤滑劑、金屬加工液 |
O,O,O - 三苯基硫代磷酸酯 | 597-82-0 | PBT 特性 | 潤滑劑、潤滑脂 |
八甲三硅氧烷 | 107-51-7 | vPvB 特性 | 化妝品、清潔劑、密封劑 |
全氟三丙胺 | 338-83-0 | vPvB 特性 | 電子設備、機械制造 |
三苯基硫代磷酸酯與叔丁基苯基衍生物的反應產物 | 192268-65-8 | PBT 特性 | 潤滑劑、脫模劑(無有效注冊) |
同步更新的還有第 21 批物質 “三(4 - 壬基苯基,支鏈和直鏈)亞磷酸酯” 的條目描述,明確該物質本身及含≥0.1% 4 - 壬基苯酚(4-NP)時,均屬于內分泌干擾物,強化對聚合物、涂料等應用場景的管控。
2. 9-10 月意向物質調整:3 項新增評議,1 項撤回
2025 年 9 月 1 日,ECHA 對 3 項物質啟動 SVHC 公眾咨詢(截止 10 月 16 日),將其納入評議物質清單;9 月 17 日,撤回原意向物質 “十二甲基五硅氧烷”,調整后 SVHC 意向清單暫為空。此次新增的 3 項評議物質后續將根據公眾反饋決定是否正式列入候選清單,相關企業需持續關注評議進展。
3. 11 月重磅更新:十溴二苯乙烷(DBDPE)正式列入
2025 年 11 月 5 日,ECHA 完成公眾咨詢與成員國委員會審議后,將十溴二苯乙烷(DBDPE,CAS 號 84852-53-9)正式納入 SVHC 清單(第 35 批),清單總量增至 251 項。該物質作為常用添加型阻燃劑,應用場景廣泛,包括粘合劑、涂料、油墨、聚合物、化妝品等多類產品,因其具有 vPvB 特性被瑞典于 4 月提議列入,歷經 6 月公眾咨詢、10 月 MSC 同意等環節最終落地。
截至 11 月,SVHC 清單狀態為:251 項正式物質、1 項待定物質(間苯二酚)、3 項評議物質、0 項意向物質,管控范圍持續擴大。
二、附件 XVII 限制物質清單:三輪修訂,新增 24 項管控條目
2025 年歐盟對 REACH 附件 XVII(限制物質清單)進行三次重大修訂,新增 PFAS 相關限制、16 項 CMR 物質及 2 項工業溶劑,有效條目增至 78 條,管控力度顯著升級。
1. 6 月新增 2 項工業溶劑:DMAC 與 NEP 的職業暴露限制
2025 年 6 月 2 日,歐盟發布條例 (EU) 2025/1090,新增第 80、81 項條款,將 N,N - 二甲基乙酰胺(DMAC,CAS 號 127-19-5)和 1 - 乙基 - 2 - 吡咯烷酮(NEP,CAS 號 2687-91-4)列入限制清單,6 月 23 日正式生效。兩項物質均為工業常用偶極非質子溶劑,限制要求聚焦工人健康保護:
濃度閾值:≥0.3% 的物質、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場或使用(除非滿足暴露限值要求);
暴露限值(DNELs):DMAC 長期吸入 13 mg/m3、皮膚接觸 1.8 mg/kg bw / 天;NEP 長期吸入 4.0 mg/m3、皮膚接觸 2.4 mg/kg bw / 天;
過渡期:人造纖維生產用溶劑可豁免至 2029 年 6 月 23 日,其他應用需自 2026 年 12 月 23 日起合規。
2. 8 月擴充 CMR 物質管控:16 項 1B 類物質新增限制
2025 年 8 月 11 日,歐盟發布條例 (EU) 2025/1731,修訂附件 XVII 第 28-30 項對應的附件 2、4、6,新增 16 項致癌、致突變或生殖毒性(CMR)1B 類物質,9 月 1 日正式生效。此次新增物質按危害類型設定差異化含量限值:
致癌物質(附件 2):多數限值 0.1%,4 - 亞硝酸嗎啉特殊限值 0.001%;
致生殖細胞基因突變物質(附件 4):統一限值 0.1%;
生殖毒性物質(附件 6):統一限值 0.3%。
修訂后,CMR 物質在消費品、工業材料中的使用約束進一步收緊,尤其影響化工、電子、紡織等行業。
3. 10 月強化 PFAS 管控:消防泡沫新增專項限制
2025 年 10 月 3 日,歐盟發布條例 (EU) 2025/1988,在附件 XVII 中新增第 82 項條款,針對消防泡沫中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(PFAS)提出明確管控要求,10 月 23 日生效。與此同時,丹麥、德國等五國聯合提案的 PFAS 限制范圍進一步擴大,新增印刷、密封應用、機械制造、醫療包裝、技術紡織品等 8 大評估領域,除全面禁令外,還將探索風險可控的有限使用方案,預計后續將形成更全面的 PFAS 管控框架。
三、配套檢測標準更新:PFAS 測試方法升級
為配合 PFAS 管控強化,歐盟標準化委員會(CEN)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發布新版檢測標準 EN 17681-1:2025,取代舊版 EN 17681-1:2022,于 10 月 31 日正式生效。新版標準采用堿性水解法分析紡織品中 PFAS,檢測精度與覆蓋范圍顯著提升,要求企業采用新方法完成產品檢測,確保符合 PFAS 相關限制要求。
四、合規應對核心建議
物質排查與閾值管控:全面梳理產品配方,重點核查 SVHC 新增物質、DMAC、NEP、16 項 CMR 物質及 PFAS 的含量,確保不超過法規設定的 0.1%、0.3% 等閾值;
文件更新與通報義務:對受影響產品,及時更新安全數據表(SDS)和化學安全報告(CSR),納入新增 DNELs 等要求;物品中 SVHC 含量超 0.1% 時,需按 WFD 指令完成 SCIP 通報;
供應鏈協同:向上下游傳遞法規更新信息,核實原材料中受限物質含量,簽訂合規承諾,確保全鏈條符合要求;
替代方案評估:針對 DMAC、NEP、DBDPE 等受限物質,提前調研低風險替代材料或工藝,尤其人造纖維企業需利用過渡期完成技術升級;
動態跟蹤:持續關注 SVHC 評議物質進展、PFAS 擴大限制提案等動態,建立法規更新預警機制,避免合規風險。
2025 年 REACH 法規的密集更新,凸顯歐盟對化學品環境與健康風險的嚴格管控趨勢。企業需快速響應法規變化,從物質排查、文件完善、技術升級等多維度推進合規,確保產品順利進入歐盟市場。


